法院拍賣公告筆錄是空屋,但實際上可分成四種情形:


一‧「人空屋空」:屋主可能跑路了不會回來,屋內空無一物,這是真正的空屋,最單純的法拍屋。拿到所有權,做好保全程序,即可開鎖交屋。

二‧「人空屋不空」:屋主雖然不會回來,但屋內留置很多物品,有家電、傢俱、甚至祖先牌位,有時處理上蠻棘手的。

三‧「人不空屋空」:屋內雖然空無一物,但鄰居稱屋主尚有回來走動,或跟本未斷水斷電,可能還會回來跟你要搬遷費訝!

四‧「人不空屋不空」:跟本不是空屋。

除非是「人空屋空」的空屋,另外三種空屋都是有盲點的空屋;緃使斷水斷電的空屋,確定屋主已跑路了不會回來,但堆積如山的留置物,保證讓您頭痛不己。後續要如何處置呢?

 

所以從公告筆録空屋,到實際交屋時,不是真正的空屋,不僅不是公告內容有誤或者不確實,還是很正常的拍賣生態。

1.法院現場清點造冊,不管耗時多久,直到清點完畢,再交給您朋友保管。有些法官不怕後遺症,會同意留置物放在房屋現場保管,有些法官會堅持運往別處保管,您朋友就要找出場所保管這些東西。


2.再來您朋友要通知他來領;不來領取,就要聲請拍賣留置物。這些破舊東西是賣不掉的,務必要與法官協商,壓低拍賣底價。因為最後還是您朋友要把它買下, 送人或丟棄,總比繼續保管好,不然保管期何時了結呢?


處理堆積如山的物品,只是煩瑣,一個過程而已;我比較擔心,是您朋友得標隔天就開鎖進去。還未繳尾款,也未拿到代表產權的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,也没有經過法院點交程序,這麼多的「没有」,就大膽開鎖進去,後果可大可小哦!


一.以他的戶籍地址發存證信函,若通知不到,則向法院聲請公示送逹,刊登報紙通知他
二.書記官應該是口頭上講,不可能公文說可以直接開鎖吧!


有經驗的投資客或代標公司,從空屋狀態(法院查封筆錄、斷水斷電程度、左鄰右舍訪查及債務人背景),判斷確實是空屋時;會考慮做好保全程序,自行點交,畢竟司法點交程序三~五個月太長了。


  何謂「保全程序」?找第三人或代標公司出面,把屋內東西清點造冊,找兩名證人連屋內物品照相存證,相機有當天日期,並請相館開立收據;然後將留置物運往別處存放,約半年時間就可丟棄。


萬一對方回來抗爭、打官司,先跟第三人或代標公司講好,全部推給他們,是他們交屋給您,不是您自己交屋的。第三人或代標公司有證人照相佐證,也不會有事的。


加上對方會回來機會太低,我們又有保全程序。承擔一點小風險是值得,否則大筆資金多押好幾個月,也是另一種風險!
要以「自行點交」或「法院點交」解決,您們要小心研究,我没有深入了解案件,不敢為您們決斷,您們自己斟酌了。
法院對有點交的房子,所提供的點交服務流程如下:

 

 

   一‧得標人繳清尾款,取得「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」後,向法院聲請點交;法院收文後,發文給債務人,命債務人15天內自動交屋給拍定人。同時副本寄送拍定人。

  二‧拍定人在15天內隨時查看後,發現債務人並未搬遷;15天期滿即向法院陳報債務人未搬離,請法院繼續進行點交動作。法院收文後,再發文通知債務人,法院將定期來房屋現址履勘,請債務人在現場等候。同時副本寄送拍定人,並請拍定人通知管區派出所,派警員前來協助。發文內容特別註明:「履勘不因債務人不在而停止」。

  三‧履勘時,法院協調雙方交屋時間,此時債務人都會要求搬家費及拖延交屋時日,法院不介入搬家費多寡爭議,但會以「公親角色」引導雙方逹成和解。

  四‧如協調不成,拍定人可即遞狀,請求法院進行後續點交流程;法院收文後,再發文通知債務人,法院將定期強制執行點交房屋。副本寄送拍定人,除請拍定人安排管區警員外,另準備搬家公司待命。

從拍定日到交屋完成,如依賴司法程序解決,約四個月至六個月不等;但如中途有狀況發生,時間又會順延,點交時間超過一年的案子,在法院是時有所聞。

會有何狀況發生呢?
    1.履勘或強制點交時,債務人自己鎖在裡面,此時法官會叫拍定人安排鎖匠,萬一鎖匠叫不到或延遲不到呢?甚至菜鳥鎖匠打不開特殊門鎖,當日法官流程又不只一處,等太久也許法官就會順延您的案子了。
    2.強制點交時,債務人躲起來不出現,屋內郤留置一大堆東西,法院只得現場清點造冊。清點時間1、2個小時,法官還會接受;萬一像板橋法院一間錄影帶的房子,法官清點五個多小時仍未完成,最後還是喊暫停,打道回府。
緃使順利清點OK,所有留置物都要交給拍定人保管;有些法官不怕後遺症,會同意留置物放在房屋現場保管,有些法官會堅持運往別處保管,拍定人就要馬上提供保管地方,否則又要順延了。
    3.法院履勘,協調雙方和解時,如強硬債務人遇上「好好先生」的法官或書記官,拍定人又不懂得據理力爭,當和解條件一面倒向有利債務人時,拍定人可就進退兩難。經驗的投標人或代標公司,非常了解法院點交程序,事先會推演點交過程各種狀況,絶對不讓「順延」事情發生。法官踓然有較同情債務人的「天性」,但引導法官合理配合有利於拍定人,並非難事,就看拍定人現場應變功力高低了。高桿的點交,除配合法院強制公信力,另一方面不斷與債務人有耐心溝通、協調,貼補少許搬家費,讓債務人和諧早日交屋,才是上策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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